风险导向内部控制网 日期:2014-05-17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说明,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那么,什么是财产保护控制?具体包括哪些措施?
首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二条说明:“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其次,从企业实践来看,企业财产保护控制主要包括财产账务保护控制和财产实物保护控制。这里所指的财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现金和其他(房屋、家具等)。
1、财产账务保护控制:
①财务部门:会计账务应当全面反映企业所有的财产,有些属于低值品的如果在会计账上没有反映的应当建立备查账,同时要定期拷贝软件或相关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的可能发生。
②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家具和电子设备等资产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③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应当建立机器设备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④仓库:对存货进出应当及时开具票据、登记账务,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2、财产实物保护控制:
财产实物保护控制主要包括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直接接触、财产处置、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具体如下:
①限制直接接触:除了财产实物保管部门或人员可以接触财产实物外,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可直接接触财产。
②财产处置:财产增减应当严格按照审核审批控制要求办理手续,一般由实物保管部门经办、由财务部门审核和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处置。
③实物保管:现金由出纳保管,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代收现金;机器设备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由车间、班组协助管理;房屋、家具和电子设备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由各部门协助管理;存货由仓库负责管理,所有物质都应当办理入库后,再按照审核审批控制要求办理出库手续。
④定期盘点:企业应当重视账账相符管理,只有确保账账相符的前提下,盘点才有意义。盘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当建立盘点制度和盘点流程,明确责任人,确保财产安全。盘点可以采用先盘点实物再核对账务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先核对账务再确认实物的形式。盘点中出现的财产差异应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置(包括对责任人的奖惩),并修正相关制度。
⑤财产保险:主要财产应当投保(如火灾险、盗窃险、责任险等),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确保财产安全、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