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会计涉嫌12.7万元费用舞弊的内部控制缺陷分析
风险导向内部控制网 日期: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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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05年2月京华时报消息,某幼儿园会计涉嫌贪污12.7万元托儿费用,原文如下。
记者昨天获悉,因涉嫌贪污12.7万元托儿费用,北航幼儿教育服务中心会计周某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6月到2003年12月,利用自己的职位便利,周某采用开具大头小尾、白条收据、涂改票据的方式,先后将12.7万元幼儿园保育费贪污。其中,大部分被其挥霍。案发后,周某仅仅退赔了5万元。被抓获后的周某表示,自己的犯罪与本单位财务监管不严有关。“按照规定,会计不能收取现金,但我总是能趁出纳不在时,私自开票私自收费。” 周某说。
【风险导向内部控制网】案例分析:根据以上描述,当时该幼儿园内部控制的运行层面存在严重问题,设计层面也可能存在瑕疵。该幼儿园规定会计不能收取现金,这是正确的,但会计违规收取现金却无人监督纠正(或者视而不见);另外,如果及时、严格进行会计账务检查或审计,则应能及时发现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情况;还有,幼儿园也可通过缴费通知单等形式告知家长应在缴费时认真核对发票/收据并妥善保管,这也从另一方面确保内控机制的运行。